氢能源凭借热值高、能量密度大、可储存、可再生、零污染等优势,成为了21世纪潜力非凡的清洁能源。目前我国正在全面布局氢能源产业,为了能够推动氢能的快速发展,2019年全国不少地方就开始陆续出台了氢能源补贴的相关文件,对氢能源建设进行扶持,并给予一定的补贴。

1、佛山
1月9日,佛山市南海区印发《促进加氢站建设运营及氢能源车辆运行扶持办法的通知》,对在南海区建设和运营加氢站,日加氢能力不低于350公斤,且承诺在南海区连续经营5年以上的企业给予一定补贴,补贴多少按照日加氢能力标准进行发放:
在2019年12月31(含)前新建500公斤以下的固定加氢站,补贴500万元,改建的补贴400万元;新建500公斤及以上的固定加氢站,补贴800万元,改建的补贴600万元;如果是2019年12月31(后)建成的话,500公斤以下新建或改建的补贴均为300万元,500公斤及以上的新建补贴为500万元,改建补贴为450万元;而撬装式加氢站仅在2019年12月31日(含)前建成的有补贴,新建350公斤及以上补贴250万元,改建补贴200万元。
2、张家港
3月20日,张家港政府官网发布《张家港氢能产业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对参与建设苏州市氢能产业创新中心并成功运营的研发机构,按照研发设备(含软件)投资额的2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对在我市建设的加氢站项目给予相应补助。
对于加氢能力达到500kg/d的35MPa加氢站或加氢能力达到200kg/d的70MPa加氢站,按加氢站设备投入金额的30%补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对于加氢能力达到1000kg/d的35MPa加氢站或加氢能力达到400kg/d的70MPa加氢站,按加氢站设备投入金额的30%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对在氢液化装备、氢气隔膜式压缩机等关键零部件和技术等方面取得突破并投产运营的产品项目,按产品项目研发经费的10%给予资金扶持,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氢能源关键零部件、成套设备获得省首台套认定的,按单台套设备销售单价的1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对检测认证类公共服务平台企业投资采购的氢能检测认证相关设备(含软件),按照投资额的2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3、深圳
3月22日,深圳市发改委发布了《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实施深圳市新材料产业2019年第一批扶持计划的通知》,将氢燃料电池材料列为重点支持领域,两大扶持计划包括市级工程研究中心扶持计划(提升项目)和产业化事后补助扶持计划。
前者属于事前资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资助资金须全部用于项目建设投资和研发费用;后者属于事后补助,最高不超过1500万元。
4、济南
3月29日,济南先行区印发《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促进产业发展十条政策》,其中第五条明确表示,将鼓励新能源产业重大项目建设,重点支持“中国氢谷”项目建设运营。
对重点研发计划的项目最高给予2000万元补助;对在先行区建设运营的商业化、公共服务用的加氢站、油电气氢合建站,最高给予建设企业900万元建设补贴;对先行区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等氢能源标准化制定,最高给予100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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