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年,明星的维权意识越来越强,越来越多的明星为名誉权上诉,并且获得一定金额的赔偿,那么,2019年都有哪些明星维权成功呢?

据笔者了解,截止自2019年6月,张艺兴、王鸥,王嘉尔和刘诗诗等明星的名誉权纠纷案已经结束,他们都获得胜诉。关于这几案件的维权结果如下:
1、张艺兴名誉权案
2016年7月至2017年9月,杨某某发布多条咒骂和诋毁张艺兴的微博内容,严重伤害了张艺兴的名誉权。2019年1月,张艺兴起诉杨某某,并于3月5日获得胜诉。被告杨某某被判罚4万元精神损失费和1万元开庭维权合理费用1万元,共计5万元。
2、王嘉尔名誉权案
2018年5月至6月期间,张某某发布多条诽谤和侮辱王嘉尔的博文,损害了王嘉尔的名誉和人格。于是王嘉尔对起诉张某某。最终王嘉尔在2019年3月16日胜诉,被告须进行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6万元。
3、王鸥名誉权案
2019年5月27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公布王鸥名誉权案裁判结果,裁定被告常某某在微博中发布《王鸥说杨幂刘恺威已离婚,承认和刘恺威绯闻,已离婚,不存在介入》的不实文章侵犯了王鸥的名誉权,要求被告常某某向王鸥赔礼道歉,在微博账号首页置顶道歉信7日,并赔偿王鸥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及合理开支5000元。
4、刘诗诗名誉权案
2019年6月4日,北京法院公布了刘诗诗与徐某的名誉权纠纷案结果,裁定徐某造谣刘诗诗不孕不育等恶劣谣言属实,对刘诗诗的名誉造成一定伤害。判其需登报赔礼道歉,连登十五日。并赔偿公证费14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0万元,合计101400元。
除了上述4起案件外,霍建华、林心如、鹿晗、陈鲁豫、范冰冰等明星的名誉权纠纷案也在2019上半年获得了胜诉,被告分别被法院要求赔偿上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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